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过是该发生的事情到了该发生的时间,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中。新时代的婚姻变奏曲:恋爱——结婚——离婚,一个都不能少,才更具时代的堕落与沧桑感。
有人说:“离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与房产泡沫、人造美女、恐怖主义等成为时代的关键词。”
2007年10月,我离婚了。拿到一本紫红色的离婚证。我大致扫了一眼,还没有具体看见里面是啥内容,就被老公(已经是前任的了)直接拿走改户口去了。
走进民政局的办公大厅,因为来得早,人不多,两个人是申请购房贷款的,一对新人办结婚手续,两对旧人办离婚(加上我们这对)。可怜的一对新人夹在两对正在办离婚的夫妻中间,只见年轻的准新娘时不时用目光瞟向我们这些正在给离婚协议签字的夫妻,脸上早已不见新婚的喜气洋洋。估计心里在骂,TNND,真是晦气!
此时此刻的我,真想拉住新娘的手,和她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要懂得珍惜,我们可是你的前车之鉴啊!嘿嘿,只是瞎想,我真敢说,那个魁梧的准新郎非打我个满脸桃花开不可。倒是我们这两对离婚夫妻,更像公事公办,平静地很。另外一对离婚的,男人还时不时对如今的前任老婆嘿嘿傻笑一下,聊上几句。
正胡思乱想,办事员让我俩好好看看协议是否打印错误,老公让我看,我说不看了(将错就错,大不了一错再错)。很快,两本紫红色的离婚证书和两张离婚协议放在我们面前。那对新人也在同时拿到了鲜红色的结婚证书,比我这本离婚证书喜气多了。一直不太喜欢紫红色,好像从来没有买过紫红色的衣服。当然了,紫红色的芳香诱人的玫瑰花除外。
要不怎么说改革开放了嘛,办事效率值得夸奖,从走进民政局到走出民政局没到20分钟。两本结婚证,又多了两本离婚证。另外一对离婚的临走前,还问办事员,结婚证收不收走?办事员说不收,自行处理就行了。(收了也没啥用,拿回去留作纪念吧,这话是我在心里嘀咕的。)
走出民政局大门,外面阳光明媚,只是因为最近几天降温,冷风袭人。我对自己说:我又自由了?很陌生的感觉。仔细想了想,也没啥特别感觉,反正这些年我一直就挺自由的。俺现在又是孤家寡人了?嘿嘿……由衷地释怀。
看《鲁豫有约》节目,被采访者黄秋生说,“婚姻真是很悲壮的事情,男人女人在一起不停地撕咬、拼杀。”对我而言,情感之路的过程虽跌宕起伏,结局却不再完美。